受工伤,单位敷衍了事 求援助,律师解决困难
戚女士与丈夫一起从四川老家到广东打工已经有十几个年头了,夫妻俩的感情一直很好,打工的时候也一直是在同一个地方。2016年7月,两个人一起到珠海市内某一建设集团任职钢筋工。两人为了赶公司的工程进度,也为了能多赚些钱,从来都是在工地上起早贪黑地忙活,除了工地下雨或者闹停电以外,两人从来没有假期。
2017年7月的一个下午,就在戚女士入职该公司快一年之际,她在工作中不慎滑倒,一根钢筋直接插入了她的左眼,旁边的工友立即将她送入医院救治,但是她的左眼球已被钢筋无情地穿破,整个眼球已塌陷,左眼球周围的部位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最终经过医生的诊断与治疗,她摘除了左眼球,换上了义眼。
“我住院治疗的费用是公司出的,安装义眼的费用也是公司出的。”日后见面的时候戚女士向承办律师这样讲述,当时的神情有些无奈。一开始的时候,公司对她受伤事情处理得很快,工伤认定申请,以及治疗费用的支付也很到位。但是后来,公司的态度似乎发生了转变,而这一切都是因为来自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一纸《鉴定结论书》。
戚女士入职后,公司并没有与其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在她工作期间,公司也没有为其购买社会保险。根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如果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的职工发生工伤,应当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工伤员工支付费用。戚女士经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劳动功能障碍等级5级,公司没有办法为安排其任职其他岗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公司除了要支付治疗费以外,还应当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级伤残的的补助金为本人月平均工资×18个月)、伤残津贴(按照本人月平均工资的70%按月发放,直至本人死亡)、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等。然而,公司从没有向戚女士发放过这些款项,甚至在其住院治疗期间,也没有按照规定为其安排人员护理,而是由其丈夫出面照料。戚女士两夫妻虽然不懂什么法律,但是出门打工多年,还是了解一些工伤的知识的,他们主动向公司要求谈赔偿的事,但是公司经理只是一味敷衍拖延,转眼就到了2018年1月。
夫妻俩知道公司只是在敷衍他们,戚女士因为受伤没有工作,而丈夫因为要照顾她也好几个月没有去工作,两人一直靠过往的积蓄生活,日子越来越艰难。为了向公司讨回公道,两人渐渐地萌生了打官司的念头。他们很快找到当地的律师,但是在了解他们的收费后,他们的内心又产生了动摇,显然这笔费用对日益窘迫的他们来说有些过高了。就在此时,经朋友指点,他们了解到广东省暖心公益法律服务中心(简称暖心公益),知道了他们可以为农民工等困难群体免费打官司。很快,他们便打算向暖心公益寻求法律援助,戚女士因身体原因没有办法亲自前来,因此只能由丈夫到场申请法律援助。2018年1月19日,戚女士的丈夫终于按响了暖心公益的门铃。
在了解案情后,暖心公益当即便受理了该案,并立即指派了公益律师叶律师及赖律师办理此案。援助律师马上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向其了解案情经过,研究其所提供的证据。很快,律师便发现戚女士住院期间有接受家人护理的事实,同时她所安装的义眼需要定期更换义眼片的情况,但是他们手上并没有证据证明这些情况,于是律师立即告知他们这一情况,协助他们向医院获取相关证据。
期间,承办律师为了能帮助戚女士尽快拿到赔偿,积极促进和解工作。公司方面最终提出方案,称他们愿意向戚女士支付35万元了结本案。受援人及援助律师一致认为该方案明显漠视事实,没有给到合理的数额。之后,虽然援助律师及受援人方面仍与公司方面就和解一事表达愿意磋商的意愿,但是公司方面以年末忙碌为由,一直拖延。
2018年1月29日,律师在把握现有证据的基础上认真分析了整个案情,并与戚女士进行沟通后,决定提起劳动仲裁。2018年1月30日,援助律师从东莞来到了珠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递交了劳动仲裁申请材料。劳动仲裁申请被受理后,公司方面一直没有回应,仲裁庭认为本案案情复杂,发文要求延期审理。
2018年3月27日,援助律师如期前往珠海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参与劳动仲裁庭审。庭审前,援助律师就本案案情同戚女士进行分析研究,戚女士表示自受工伤以来,她没有任何收入,一直是靠家中积蓄才勉力支撑生活的,她希望能尽快与用人单位进行调解,故援助律师与其商定了最终调解方案。
庭审中,援助律师准备充分,向仲裁院及用人单位表达了戚女士的各项诉求,同时向用人单位表达了我方的调解意愿。而用人单位准备不足,没有充分研究案情,不同意我方方案也没有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最终,双方无法达成调解,仲裁庭表示择日裁决。
庭审后,律师再次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用人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本案的事实情况,实事求是,且其已经为戚女士购买了《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本案的案涉赔偿大部分可以由保险公司支付,对用人单位而言,多拖无益。用人单位在充分了解本案情况后,最终于2018年3月31日,同意再次进行调解,双方签订了《工伤事故协调处理协议书》。2018年4月2日,援助律师告知仲裁员双方同意调解一事,并同其商定到仲裁院调解的时间。因仲裁员只有当天下午可以安排时间调解,援助律师立即驱车从东莞赶赴珠海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参与调解工作,最终仲裁院当庭出具《仲裁调解书》,用人单位同意向戚女士支付450000元的款项。
当拿到45万的赔偿款,戚女士夫妇万分激动,电话里一直说:“钱拿到了!实在太幸运遇到了你们这样的好律师,遇到国家的好政策,能不花一分钱就讨回公道!你们律师为了我这件事,在几百公里之间来回周转,为我费尽心思和劳累,为我和我们家解决了大难题!只是因为路程遥远,不方便去现场道谢,但是真的真的太感谢你们了……”
听着这些话,我们有感动,有感同身受,因为已经不知道多少受援人以这样的方式表达着内心的感激之情,不得不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实在在地帮到了很多老百姓,让普通群众亲身感受到国家的关怀,体验到公平与正义在老百姓身上也一样可以实现,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