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三晚上8点,法治观察员叶进国律师准时坐在“东莞市空中普法基地”——东莞广播电台FM100.8《与法同行》节目的直播室,与节目主持人江晓、安琪为广大听众普法。
本期节目围绕的主题“企业、员工与法”。
案情简介
黄先生目前就职于一家广告公司。最近,他面临着失业的风险,因为他在公司刚结束的年终考核中被末位淘汰了。对此,黄先生很不服气,“单位搞末位淘汰是否合法?我能否拿到补偿?”
他去年入职这家公司,职位是业务员。黄先生说,公司规定,连续三个月考核垫底的业务员,将被视为不合格自动淘汰,不再聘用。今年,黄先生因为家中私事耽误了工作,“我两个月没开单,第三个月只有一个小单子,所以三个月都是垫底。”黄先生坦言道。
11月初,公司老板找到黄先生表示,因年终考核垫底他会被解聘。黄先生回应称,自己不应被解聘,即使被解聘也应当有补偿,但老板并未理睬。
律师释法
这个案件在东莞属于高发型案件,关键问题是:1.企业的解雇行为是否合法?2.企业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上裁判的标准是:劳动者能否胜任工作?末位淘汰的人选是否已经达到不能胜任工作的程度?这是法律评判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合法所考虑的因素。在确定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后,还需要对其工作岗位作出调整,经过这两步之后才属于合法解雇。
如果是合法解雇,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如果是非法解雇,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即经济补偿金的双倍。
暖心订阅号 | 暖心服务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