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三晚上8点,在“东莞市空中普法基地”——东莞广播电台FM100.8的直播室里,《与法同行》节目如期而至,我中心公益律师张丹丹律师作为嘉宾,与节目主持人江晓、安琪一道,为广大听众普法。
本期节目围绕的主题是“劳动者社保问题”。
公益律师:张丹丹
广东暖心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公益律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专业,2009年从事律师行业,长期致力于处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实务、劳动人事纠纷案件实务,熟悉本地法律服务市场和办案流程。擅长办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兼备丰富的企业法律顾问经验,具备各类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经验。同时热心公益,现为广东省暖心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公益律师,曾办理大量的法律援助案件,帮助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及时挽回损失,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一定的努力、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2016年曾接受东莞电视台《平安东莞》栏目的采访;参与了多场次公益普法宣传,现场解答咨询,普及法律知识,惠及越来越多社会民众。
案情简介:
曾某,十年前就在某公司任主管一职,两年前,突然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声称公司未为其购买社保,请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在仲裁庭上,公司拿出一份劳动合同,合同注明劳动者已自行购买了社保,不需公司为其购买社保,公司称合同经双方签字,是合法有效的。
律师释法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情况是很常见的。农民工的流动性很强,通常不会长久地在同一个地区工作、生活。并且,“转社保”也是农民工觉得非常麻烦的问题。因此,农民工往往认为直接将社保变为现金更实际。但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公司企业应当为本单位员工购买社会保险,这是公司的法定义务,也是对劳动者的保护。
本案中,虽然劳动者也有签字署名,但是公司的行为明显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本协议无效。如果劳动者本身存在自愿放弃购买社保的情况,各地法院根据当地的经济情况可能产生不同的判决。就广东地区而言,如果劳动者自愿放弃购买社保,且其本意是希望购买社保的,法院会给予用人单位一定的期限予以改正,为劳动者购买社保,期限届满后,用人单位仍不购买社保,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热线问答
Q:工厂是否会区别对待,即厂里只给一部分人买社保,另外一部分人不买呢?
张丹丹律师:
这种情况是经常发生的,可以尝试以下方法:
第一,去社保局举报。
第二,去社保局提出申请,要求社保局作为主管部门向用人单位提出购买社保的要求。如果用人单位不改正,社保局可以作出行政处罚。
Q:退休后养老金是按照什么标准领取?社保转到外省后,是按照当地的经济水平上缴吗?
张丹丹律师:
社会经济水平持续发生变化,人民币的购买力随之变化,因此,社保的缴纳费用不断上涨。退休后的养老金发放也是根据当时的经济状况来确定的,所以,对劳动者而言,社保费用上涨是有利的。社保的收取、发放都会参照国民生产总值和人均消费水平适当调整。也就是说,社保转到外省后,会按照外省当地的经济水平确定缴纳费用。
Q:我在深圳工作了几年,已在深圳购买了社保,现在换成在东莞工作了,之前的社保并没有退,在东莞又买了新的社保,两个可以转在一起吗?如果员工在工厂不做了,是否可以个人购买社保?
张丹丹律师:
目前,广东省内的社保是可以互转的,但是一个人只能购买一份社保。在东莞,是不能以个人的名义购买社保的,只能以企业的名义购买。如果暂时失业,可以暂停上缴社保,等到找到工作以后再购买社保,期限的中断不会导致社保的年限重新计算。社保最少要缴纳15年,现在缴纳越多,退休后的养老金相应会增加。
暖心订阅号 | 暖心服务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