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监督,保证发展新党员的质量,现将入党积极分子宋素景同志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具体情况附后。
经支部委员会审查和研究,于2019年7月11日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
公示时间为2019年7月12日至2019年7月18日(7天)。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广东省暖心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党支部反映公示对象在政治思想、纪律作风、现实表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袁屋边大道容大大厦913室;
电话:0769-22381396;
邮箱:771508928@qq.com。
公示人:广东省暖心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党支部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