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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继承问题  2017-11-10
已经继子女有没有继承权?
回复内容: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您这种情况要看是否形成扶养关系,若形成扶养关系,就享有继承权。另外还要排除遗嘱继承和遗赠抚养协议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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