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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劳资纠纷  2022/5/22
我工作了十多年的私立学校7月将被政府收回,老板启动了赔偿程序。但没有向我们公布官方明确的纸质赔偿方案,而是由工作组找员工们一个一个地谈。赔偿的标准为去年4月到今年4月的月平均工资,去年4-6月高工资平均比今年少一两千,我们觉得不合理。还有,老板没有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其中我刚来的前两年让我签了自愿不买社保的协议,没有交社保;前3年没有买公积金。合同为无固定期限,起聘时间为20年7月15日,老板高工资只接算的7月10日。请问老板的做法有哪些是不合法的?我们可以争取哪些权利?社保和公积金可以要求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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